• 2006-10-19

    午休工作不給薪 沃爾瑪判賠廿六億 (10/14) -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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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休工作不給薪 沃爾瑪判賠廿六億 (10/14)

     世界最大的零售商(Wal-Mart),十三日遭陪審團裁決違反賓州勞工法,強迫員工在休息時間和非當班時間無酬工作,應賠償員工至少七千八百五十萬美元

     這項美國賓州集體訴訟案的原告,包括近十九萬名沃爾瑪和旗下連鎖量販店山姆
    俱樂部的現任和離職員工。這些員工表示,由於工作量大,平均每月無酬工作八至十二小時。

     原告律師唐納文在審判過程中,提出證據顯示,沃爾瑪為了避免支付加班費,在
    員工一周工作時數太多時,要求員工不打卡工作。唐納文表示,員工有時在打卡鐘上沒有上班紀錄,卻在收銀機上有工作紀錄。

     沃爾瑪辯稱,一些員工選擇在休息時間工作,以及偶爾失去幾分鐘的薪酬並不重
    要,不過,陪審團不接受沃爾瑪的說法,仍然給予原告所要求的賠償金額。賓州沃爾瑪的政策是員工上班超過三小時,有一次十五分鐘的付薪休息時間;上班超過六小時,有兩次休息時間,加上卅分鐘的無薪餐飲時間。

     沃爾瑪在全國面對許多類似的訴訟,該公司以五千萬美元和解一項科羅拉多州的
    訴訟案,目前正對加州去年的一項賠償一億七千二百萬美元的裁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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