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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9
午休工作不給薪 沃爾瑪判賠廿六億 (10/14) -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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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工作不給薪 沃爾瑪判賠廿六億 (10/14)
世界最大的零售商(Wal-Mart),十三日遭陪審團裁決違反賓州勞工法,強迫員工在休息時間和非當班時間無酬工作,應賠償員工至少七千八百五十萬美元。
這項美國賓州集體訴訟案的原告,包括近十九萬名沃爾瑪和旗下連鎖量販店山姆俱樂部的現任和離職員工。這些員工表示,由於工作量大,平均每月無酬工作八至十二小時。
原告律師唐納文在審判過程中,提出證據顯示,沃爾瑪為了避免支付加班費,在員工一周工作時數太多時,要求員工不打卡工作。唐納文表示,員工有時在打卡鐘上沒有上班紀錄,卻在收銀機上有工作紀錄。
沃爾瑪辯稱,一些員工選擇在休息時間工作,以及偶爾失去幾分鐘的薪酬並不重要,不過,陪審團不接受沃爾瑪的說法,仍然給予原告所要求的賠償金額。賓州沃爾瑪的政策是員工上班超過三小時,有一次十五分鐘的付薪休息時間;上班超過六小時,有兩次休息時間,加上卅分鐘的無薪餐飲時間。
沃爾瑪在全國面對許多類似的訴訟,該公司以五千萬美元和解一項科羅拉多州的訴訟案,目前正對加州去年的一項賠償一億七千二百萬美元的裁決上訴。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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